2024年4月的一天,李某乙因土地纠纷与自己哥哥李某甲、嫂子刘某某发生口角,在争吵的过程中,李某乙用铁锹将哥哥李某甲、嫂子刘某某打伤,造成两人轻伤二级的身体损伤。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李某乙与李某甲系亲兄弟关系,二人年纪都较大,并且该案影响范围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如果对该案简单的一诉了之,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很可能激化两兄弟的矛盾,更不利于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于是,承办检察官决定先就该案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调解之初并不顺利,李某乙认为自己常年被哥哥欺负,心有不甘,不愿对哥哥李某甲、嫂子刘某某作出赔偿,案件调解出现了困难。故此,承办检察官与李某乙同村的村干部取得联系,了解到两人产生矛盾的根源是家庭内部矛盾纠纷,决定从法、理、情多方面出发,以法理解释,为李某乙剖析案情,摆清利害关系。以情理诠释,兄弟二人是因为家庭琐事积怨至今,李某乙与李某甲不仅是邻居,更是亲兄弟,应当和睦相处,不要因为一件小事影响了两人多年的兄弟感情。最后,李某乙终于放下心中芥蒂,愿意赔偿哥哥与嫂子的医药费等损失。李某甲与刘某某也表示愿意原谅弟弟李某乙的过错,并自愿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检察官决定就该案召开检察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该案案情,对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做了详细介绍,听证人员就该案的相关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问题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充分发表意见。经过独立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了检察机关对李某乙的不起诉处理决定。李某乙在听证会上就自己的行为又向自己的哥哥、嫂子诚挚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以刑事调解解开双方心结,以释法说理打开矛盾症结。将小矛盾、小纠纷化解在基层,让轻罪治理能力的提高助推检察办案效能的进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