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乡村听证化纠纷 检察温情解心结
时间:2026-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走进木井镇大道上村,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检察实践,解开邻里之间的心结隔阂,让司法温情扎根乡村沃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当事人系同村邻居,因日常琐事产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一方受轻伤,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承办检察官结合全案事实,认为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现场,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和在场群众介绍案件事实、证据情况,讲解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剖析冲动打架的法律代价,听证员结合法律规定、乡土风俗对犯罪嫌疑人开展劝导,“低头不见抬头见,邻里之间遇事多忍让,打架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承担法律责任。”犯罪嫌疑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将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并通过自己的教训去警醒身边的人,最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现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



小案连着大民生。我院将持续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下乡,聚焦邻里纠纷等轻微刑事案件,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积极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用心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以检察力量守护乡村平安和谐,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民法典
五彩党建
卢龙检察微信
卢龙检察微信
反诈特工
反诈特工
版权所有: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