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我们将迎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生效,为深入学习贯彻法典,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孤竹文化公园,开展全国生态日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悬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和印有"公益诉讼"字样的环保帆布包。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向群众耐心讲解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针对群众关心的噪音污染、水体保护、垃圾处理等问题,检察干警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细致解答,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接待群众咨询数十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全国生态日和《生态环境法典》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下一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为建设美丽卢龙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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