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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检察机关2022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
时间:2022-11-18  作者:  新闻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按照中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工作要求,驰而不息深化落实“三个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8件,其中,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43件,占比18.9%;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185件,占比81.1%。

下一步,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强化教育引导,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深入开展对“三个规定”填报中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的专项核查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记录、甄别、核查、追查、通报”工作闭环,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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