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2024年3月2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检察授予11个基层检察院“河北省模范检察院”称号;66名检察官“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
卢龙县院:突出工作主线 明晰发展路径
(先进事迹节选)
2018年以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重实效”工作主线,明晰“扬长项、补短板、创品牌、争先进”发展路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项国家级荣誉,河北省模范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等10余项省级荣誉,5年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县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取得国家级特色亮点成果37项、省级特色亮点成果64项,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均进入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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