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女,中共党员,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自2017年10月进入检察系统以来,历经案管、未检、刑检等多岗位历练,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准则,办理案件400余件,3次入选省级典型案例、1次获评全国优秀案例,2025年获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嘉奖。七载检察路,她用忠诚与担当书写新时代检察官的为民情怀。
2017年初入检察队伍,刘敏便与案件管理工作结下不解之缘。面对统一业务系统2000余个流程节点、400多项案卡填录规则,她以“绣花功夫”练就过硬本领:办公桌上常年摆放着三大本手写笔记,记录着系统操作要点和常见问题解决方案,运用“数据体检三步法”——晨间半小时预检、午间重点项筛查、下班前全案复核,确保全院案件信息填录准确。
在质量评查中,纵向穿透“受理-办理-结案”全流程,横向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累计评查案件300余件,推动建立“一案一表一反馈”整改机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转战未成年人检察岗位后,她将“双向保护”理念贯穿办案始终。面对涉罪少年张某时,她创新“检察蓝+志愿红”帮教模式——引入心理咨询师,联合社工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携手家长开展“每月一课”法治教育。六个月后,曾经叛逆的少年不仅真诚悔罪,更以优异成绩考入重点大学。这样的故事在她经办案件中不断上演——80余名迷途少年重返正轨,5人考入高等院校。在办理某侵害未成年人案时,她辗转三地调查取证,通过“一站式”询问避免二次伤害,提供专业心理咨询辅导,使被害人早日走出心理阴霾。一封封感谢信成为未检工作最美的勋章。
发现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后,她连夜起草检察建议,推动全县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全覆盖,促成公安、教育、妇联等多部门建立强制报告联动机制,该案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为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她线上运用动画教学,线下联合妇联打造儿童关爱之家,双管齐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法治宣讲100余场,覆盖师生1万余人,法治宣讲被电视台、报刊多次报道,撰写的案例获评河北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她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协助办理李某某强奸案时,敏锐捕捉到被害人精神障碍、从广西来,被严格看管的异常因素,通过DNA比对揭开拐卖妇女隐案。面对14年前的陈年旧案,引导公安机关辗转2省3市取证,在检警意见分歧时,坚持监督与协作并重,引导侦查与刚性监督并用,最终挖出8人拐卖犯罪团伙,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将“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运用一案三延伸工作模式,向前延伸介入侦查、居中延伸矛盾化解、向后延伸社会治理。在黄某被拐案中,不仅促成被害人家庭团圆,还推动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推动建立残疾妇女风险评估、线索通报移送机制,推动检察履职向社会治理效能转变。三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任务繁重时加班加点,遇到难题时勇于担当,通过公开听证、引入人民调解员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在实处。
从案管新兵到业务精兵,从未检“引路人”到刑检“排头兵”,她用忠诚与担当诠释着检察官的初心使命。面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要求,她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继续书写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