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决躬身力行,练就过硬业务本领
该同志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信访法治化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化解。推动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主动带案下访。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机制,创新开展“部门联合接访”,依法依规做实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该同志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掌握救助线索,做到“应救尽救”。办案期间共发现司法救助线索20条,救助23人,发放救助金18.4万元。与山西检察机关协作办理的王某华、张某珍司法救助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该同志注重延伸刑事执行监督职能触角,以公开听证保障社矫对象合法权益,推动1名省外涉企社矫人员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方圆》杂志刊载。通过检司联席会议的形式,为6名从事货物运输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经常性跨市县往返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扎实全面推进检校共建。持续推进检校合作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与燕山大学合作开展调查研究,1项省级研究成果已经顺利结项,1项省级研究项目正在进行中。
三、以身作则,授业解惑传薪火
作为一名党员,她牢记初心使命,严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廉洁从检,勤俭持家,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自觉遵守纪律、执行各项纪律的表率。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时常和年轻干警们推心置腹交流,耐心的倾听他们的心事,愿意在工作和生活中关心帮助他们,年轻干警也都愿意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找她倾诉,切实发挥了一名老检察人的“传帮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