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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卢龙县检察院创新开展异地考察帮教爱心捐助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时间:2015-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卢龙县检察院开展了一场特殊的爱心捐助活动。本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张强(化名)盗窃一案中,发现张强系河南长垣县人,该院未检科通过委托河南长垣县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张强的父亲因患精神病离家出走多年,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改嫁他乡,张强与爷爷相依为命。爷爷于2013年去世后,年仅17岁的张强辍学在家,成为“孤儿”的张强在互联网QQ上结识了“干爹”尹某,为谋工作投奔了这个“干爹”,却被“干爹”引向了犯罪之路,张强为回报“干爹”在盗窃过程中为其望风,在一次盗窃过程中被公安依法抓获。

该院考虑到张某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被害失主对张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张强是河南人,为平等保护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确保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卢龙县院创新开展异地考察帮教方式。因张强心里有负担不好意思回原籍,想留在本地打工,为避免其再次走错路,办案检察官积极联系他家乡的亲友,争取让张强在家乡亲友的帮助、监管下自力成才。一些干警了解到张强的情况后自发为其捐款,多名干警分别与其面对面“谈心”,让其放下包袱,消除自卑感和负罪感,坚定生活信心,今后努力成才,从法理和情理上对其教育感化,促使其悔过自新。院里除解决其吃住基本生活外还拿出资金资助其路费和生活费,并将其送上了回家的火车。

张强深受感动,表示一定引以为戒,学法守法,好好生活,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以实际行动、良好的表现来回报检察官的关爱。张强回到家后主动与办案人取得联系,汇报了到家后的安置情况,其亲友也打来感谢电话,表示作好对张强的监管帮教工作。张强也表示每半月与办案检察官通联一次,平时的表现通过QQ聊天方式与检察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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