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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5  作者:  新闻来源: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4日在卢龙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刘全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3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原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丽同志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追授为“中国好人”,被中央政法委追授为“全国政法系统双百政法英模”,被河北省委政法委等联合追授为“年度致敬法治人物”。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全力构建平安卢龙、和谐卢龙。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1716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362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9329人,提起公诉 140192人。

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护航企业发展。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8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特色办案模式,成功办理的张某非法占地案推动了县域重点企业规范发展。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助力健康成长。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形成有效司法震慑。全年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5人,审查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44人。联合公安、教育等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经济帮助等多元综合救助。拓展领域、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二、全面推进法治卢龙建设,持续落实为民办实事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紧密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政法在线》普法系列栏目,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宣讲28次,解答法律问题68,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建设现代化法治卢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坚持理念引领,做实司法为民。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把“小案”当作“大事”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广检察公开听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39次,采纳监督意见41条。关注群众需求,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帮助837户业主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向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全年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45次,有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矛盾。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竭力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办理各类信访案件35件,领导包案12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对4名因案致贫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3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对3名当事人实施综合救助,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关怀和司法温度。

三、突出监督主责主业,做精做细“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降至25.09%。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县公安局联手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打造新时代检警配合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刑事办案质效。依法开展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10起案件提前介入,监督立案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份。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1。对法院57件执行案件中存在的同类问题进行依法审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强化类案监督,规范执法司法。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联合县法院、司法局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势民事主体,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获法院支持。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全年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其中,行政非诉执行违法检察建议4,全部得到采纳并反馈。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达到监督一个领域,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工作机制以及检税联席会议机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在农村环境整治、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杨某某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通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形式,推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保护。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污染企业开展土地污染调查,清理固体废弃物4300吨。

四、突出党建引领,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铁军

坚定政治方向,铸就绝对忠诚政治品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践行“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发展”理念,依托“五彩党建”平台,引领广大干警在司法实践领域学思践悟促知行、能力提升厚根基。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交流活动23次。

聚焦问题导向,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综合素能培养,认真开展读书分享等学习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2次,参加实地及网络培训874人次,持续提升全体干警公文写作、化解信访、综合统筹能力。创新行政人员和检察官助理考核方式,持续更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途径,挖潜力、增动力、提能力。

从严管党治检,筑牢廉洁自律底线。坚决扛起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以案示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深入开展“转作风、强素质、守底线”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不断压实党组责任,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11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全面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全年共填报60件。

各位代表,2022年,县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多次受到上级院和县委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体检察干警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二是行政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新的一年,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全面依法能动融合履职,为卢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保障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分裂活动,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突出惩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积极防范化解影响平安卢龙建设的各种因素聚焦“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涉检矛盾纠纷和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持之以恒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救助工作,持续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深入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加强风险防范。

三是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全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公检双方实时互通。树牢精准监督理念,聚焦有引领价值的民事典型案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监督效果。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法律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探索推进湿地保护、文物保护和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增强能动融合履职意识,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共同把未成年人工作做得更宽更好。

四是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突出专业化建设,推进“行政-业务”岗位双向学习交流,全力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更好发挥“五彩党建平台”作用,重点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人才的培养和检察团队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学习培训,有效提升检察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借助专家学者、资深法官等“外脑”力量,培养更多办案精兵”、“业务能手。通过学习深造、实地考察、跟班实训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干警视野,增长本领和才干。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跟进考核机制,晾晒考评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坚决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各位代表!最是一年春好处,厉兵秣马正当时。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各项决议和精神,提振精气神,跑出加速度,干出高质量,为建设新时代“京东福地 美丽卢龙”增添更多检察元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附件:1.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附件1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1.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

2.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且造成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由于该建议是在诉讼之前向行政机关发送的,所以又称诉前检察建议。

3.四大检察: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4.五彩党建平台:五彩党建平台是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为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发展为理念,为干警搭建的学习、工作、交流平台。共有个板块组成:政史教育“中国红”、业务研讨“检察蓝”、检察公益“希望绿”、综合提升“厚重青”,检察文化“动感橙”。

5.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十大行业领域:十大行业领域指: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

7.六大保护:六大保护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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