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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卢龙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以来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以来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我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采取多项举措,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构建检务公开平台,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将检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 检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完善制度体系,将检务公开落到实处。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院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检务公开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公开项目、工作任务、审批程序和分管部门。同时自觉接受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支持。组织培训、学习,认真领会上级院关于检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使全体检察人员掌握检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目标、抓手、重点和任务,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要我公开的被动为我要公开的主动,统一思想认识,突破原有思维模式和观念障碍,提高检务公开的自觉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检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抓住核心内容,深化检务公开实效。我院各业务部门抓住案件信息公开等核心内容,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动检务公开内容从检察职能的公开向检察权运行公开转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坚持定期将办理中的案件信息导出上传公开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确保案件同步更新;在案件管理大厅设置了律师阅卷室,为律师进行电子阅卷、打复印卷宗材料等提供便捷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了解和掌握案件办理进度,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公开案件法律文书。在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的前提下,依法将起诉书、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向社会全面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法律文书公开前的复核。  

加强检察宣传,拓宽检务公开渠道。构建新媒体网络宣传平台,作为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的主要渠道。推进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建设,权威发布办理的案件信息、案例解读、实时工作动态等信息。选拔院内优秀青年干警组成检察官讲堂,针对不同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律宣讲,充分宣传检察工作、公开检察信息。

坚持便民宗旨,搭建检务公开平台。一是进一步加大案管大厅投入,设置了律师阅卷处、赃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室和信息查询、流程监管、检务咨询等多个窗口,三名干警常驻大厅,开展接待律师阅卷、群众法律咨询及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拓宽了当事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获知案件信息的渠道,方便了群众的查询与监督,搭建起了多功能检务公开服务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建设。设置了检察长接待室、举报接收、远程视频接访等多个功能区域,配置了电子触摸屏、查询终端等硬件设施,面向来访群众公开检察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具体内容,方便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检察业务知识。此外还配备了便民服务箱、饮水机等设施为查询提供便利。

二、2020年以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我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主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益诉讼质效等方面,通过实地参观、情况通报、集中座谈等形式,让检察工作进校园、进企业、进社会。

三、检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少数干警对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发布等规范了解不透彻,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思想。

二是在公开形式和内容方面,新媒体运用中的信息量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对于如何提高检务公开平台的点击率、提升关注度,如何通过检务公开促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等问题的处理,距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步工作展望

我院将坚持以执法办案过程的信息公开为重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检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检务公开能力

进一步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执法新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检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公开的类别、方式、时机、层次以及内容,开展检务公开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了解需要公开内容的背景以及群众的关注点,确保检务公开规范、准确、及时。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检务公开影响力

进一步优化检务公开平台,拟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集控申举报、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法律咨询、检务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提升公开效果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体现检务公开实效

认真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我院或参加重大活动,利用实地参观、情况通报、集中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面对面互动交流。探索依法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结果。

 

                                2020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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