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近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对2023年度案件“回头看”工作。
现场,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具体方案、评查程序以及开展此次评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共同学习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评价。人民监督员也结合司法规范化、便民服务、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此次评查活动进行了综合评价,并与检察官对评查结果交流了意见,保证了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客观性。
人民监督员郭强表示,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环节,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接受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不回避案件质量问题、敢于将案件晒在“阳光下”的做法,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自信,也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下一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充分凝聚内外监督合力,推动检察办案工作透明化、案件质量评查实质化,增强检察办案的权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