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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院以“三个坚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4-02-23  作者:  新闻来源: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探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各个检察办案环节,在“全面监督、全员参与”上持续发力,以“三个坚持”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发展,实现了人民监督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一、坚持领导带头部署,推动监督落实

一是精心组织,全盘谋划。形成由检察长直接领导,分管检察长牵头落实、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架构,督促综合业务部畅通监督渠道,加大对人民监督工作的重视力度,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全方位监督。2023年我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78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256人,做到了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二是强化学习,积累经验。通过检委会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结合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规定,细致解读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积极主动学习其他院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典型案例,积累先进的、创新的工作经验,总结亮点做法,为开展同类监督活动提供有益借鉴。三是做实做细,提质增效。拟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的,由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报案管部门审查,并及时报上级案管部门通知司法行政机关选定人民监督员。在监督活动中注重从专业和非专业的角度主动征求、吸纳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二、坚持加强服务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指定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及时主动与业务部门联络沟通,着力从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意见发表等各方面保证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人民监督员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深度参与办案活动。二是强化宣传力度。依托“两微一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民监督员工作,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公众知晓度,为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确保落实监督效果。业务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人民监督员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聚焦群众关切问题,拓展监督渠道,利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活动的契机,向申诉人释法说理,引导申诉人息诉罢访,切实提升监督效果。

三、坚持加大听证力度,保障司法公正

 一是明确监督范围。督促各业务部门积极选取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针对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二是发挥“头雁”效应。针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院领导带头开展检察听证,坚定表明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决心。2023年检察长主持听证案件6次,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扩大监督渠道。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努力扩大监督范围,力争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畴,实现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实质性转变,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将会紧贴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人民监督员的“真监督”、“真建言”,检察机关的“真欢迎”、“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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