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工作全面结束,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成功通过复核。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与法院、公安局、妇联、教体局等部门共建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形成协调联动、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格局。打造“一站式”办案基地,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通过普法宣传、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各项活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后,卢龙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担当未检综合履职之责,持续为未成年人撑起依法维权、健康成长的强大“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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