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023年,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0件271人,批准逮捕115件14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2件478人,起诉226件30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轻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105件131人,不起诉185件213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17人。结合办案制发刑事检察建议15份,未成年人综合履职15件。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件,稳定就业150余人,切实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注重轻罪治理与矛盾化解,促进当事人刑事和解、赔偿谅解21件26人,积极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不断增强协作能力,加强检警协调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开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13次,为重大敏感案件顺利侦办创造条件。运用督促落实机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跟踪指导、督促落实。依法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撤案监督案件8件,提前介入案件13件,有效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办案。
三、不断增强宣传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社会安定和谐
聚焦特殊群体、重要时点开展普法宣传,认真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油气和“三电”宣传、宪法宣传、禁毒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等系列活动,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立足未检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8次,营造校园浓厚法治氛围,有力护“未”成长。全年共计开展30余次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八千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300余次,受众二万余人。结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在青龙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助力修复生态环境,撰写《增殖放流 替代性修复 让4000尾鱼苗“安家”卢龙》一文被河北法制报、河北日报冀时客户端、河北长安网等多家媒体发表。
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在获得荣誉、亮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2023年,我们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取得了多项成果:卢龙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评选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办理的“秦某某猥亵儿童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河北省检察机关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撰写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研究》一文被法学知名期刊《比较法研究》刊发;撰写的《财产混同情形下股东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行为的司法认定》一文被综合知名期刊《中国检察官》刊发......以原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丽同志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热爱》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评选为2022年度优秀检察网络作品;十余篇检察办案履职情况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6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