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时间:2024-01-19  作者:  新闻来源: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卢龙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四季度,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检察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7件,各部门干警填报26件,全员均按时完成填报。


下一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强化对全体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督促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本院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主题教育
聚焦民法典
五彩党建
绩效考评
公开听证
卢龙检察微信
卢龙检察微信
热爱
热爱
版权所有: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