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卢龙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四季度,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检察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7件,各部门干警填报26件,全员均按时完成填报。
下一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强化对全体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督促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本院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的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