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集体和个人分别荣获嘉奖、三等功
时间:2023-02-07  作者:  新闻来源: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对山海关区院等14个集体和肖波等69名个人予以奖励的决定》,对全市先进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嘉奖

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杨鹤洁荣立个人三等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单丽获嘉奖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检察理念为先导,以能动履职为动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河北省模范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等多项荣誉。原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丽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双百政法英模”,以其先进事迹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热爱》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

搭建“五彩党建平台”,厚植人才成长沃土。以党建为基石创新开展“中国红政史教育”、“检察蓝业务研讨”、“希望绿检察公益”“厚重青队伍建设”“动感橙检察文化“活动,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拓展“益心为民”,服务县域社会治理。主动担当作为、能动履职,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监督。办理的杨某某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建议”入选河北省“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杨某合同纠纷案”入选河北省优秀检察案例。

创建“检民心连心”,构建多元救助格局。探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相衔接的多元救助机制,有效整合救助资源,在乡镇设立检民联系点,建立与基层社区的指导和协作关系,促进矛盾纠纷自源头预防、自源头化解。近两年,走访服务对象、困难企业、特殊群众2000余人次,开展公开听证40余次,收到锦旗16面。

夯实“业务强基”,助推中心工作增比进位。狠抓案件质量指标,严把评查督导关、加强研判会商,持续推动业务指标增比进位。制定出台案件质量指标实时管理制度,实行周检测、月调度、季考评、年通报,形成案件质量能动管理模式,多项创新成绩受到省院及省级以上单位表彰肯定。





年度

榜样


杨鹤洁,女, 汉族 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 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局、公诉科等部门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获得嘉奖、三等功等荣誉,群众赠予锦旗2次。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着基层女检察官的铁骨柔情与赤诚之心。

“秉持执法如山的理念,坚决维护公平正义”,2020年1月担任第二检察部主任从事全新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迅速改变理念,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3年来,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办理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0余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余件,公益诉讼案件23余件。2021年办理的杨某某支持起诉案被评为2021年河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2022年办理的杨某某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京津冀公益诉讼检察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入选《京津冀公益诉讼检察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学员研讨文章汇编》。

今后,她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初心,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单丽,女,汉族,1984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自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被卢龙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5次、荣记三等功2次;201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2018年被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19年被共青团河北省委选树为“冀青之星”。2022年入选河北省“五个十”网络征集展示活动“网络正能量传播者”;2022年度被市检察院荣记嘉奖。
她是检察工作“多面手”,干一行钻一行。从政治处笔书检察、到民行科抗诉申诉、到反贪局取证办案,到办公室检务保障、到预防科预防犯罪、到公诉科审查起诉,到公益诉讼维护民生福祉,到如今扛起政治部的大旗。每一个科室,她都凭着自己的钻劲和韧劲,坚守着心底最初的那份理想和信念,践行着自己的铮铮誓言。撰写的《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用党建为检察工作赋能增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收录;撰写的《检企共建延伸预防触角》被《检察日报》刊发……以求极致的工作精神和对法律的忠诚担当,是她在检察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永恒信念。
主题教育
聚焦民法典
五彩党建
绩效考评
公开听证
卢龙检察微信
卢龙检察微信
热爱
热爱
版权所有: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