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恩泽,就深入推进全市检察院机关“讲文明、优服务、强规范、严纪律”作风纪律活动,对进一步抓好全市检察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提出要求。
高恩泽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是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是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通过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高恩泽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扎实抓好作风纪律建设。
一要把讲政治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党的政治建设,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专项活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坚决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作风纪律建设。
二要坚持和完善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制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让每位检察人员善于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形势下开展检察工作,行使检察职权,遵规矩、守纪律。
三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内部外部监督,坚决查处违反法律规定和检察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检察队伍。
四要加强检务管理,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纪律作风执行情况确定为考核目标,完善考核机制,依据考核机制奖优罚劣,营造良好作风纪律建设氛围。
五要强化党组领导的率先垂范作用,发挥检察长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成员、院领导的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以及支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纪律作风建设机制,以优良的作风、过硬的队伍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