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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检察院开展新招录人员轮岗锻炼 促进干警成才
时间:2015-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使新招录人员尽快熟悉检察工作具体环境、掌握不同工作岗位程序要求、积累不同岗位职业技能,短时间完成从新招录人员向职业检察人员的角色转换,实现“人岗相宜,人乐其岗”的效果,卢龙县检察院开展新招录人员轮岗锻炼,为近几年新招录的青年干警搭建一个展示自己多方面能力的平台,推动检察队伍科学发展。

轮岗之初,该院科学制定轮岗方案,明确岗位类别和锻炼期限。为使方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在制定轮岗工作方案时,院党组反复征求意见,充分研究酝酿,按照检察工作职能将岗位划分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刑事检察业务、其他检察业务、检察综合4个部门。轮岗锻炼期限为1年,每3个月轮换一次,原则上4个部门都轮换到。

轮岗过程中,该院坚持“一对一”传、帮、带制度。指派部门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他们进行指导和帮助,带领轮岗人员参与案件办理,熟悉案件办理流程;参与提审和庭审过程,掌握办案经验技巧;了解各科室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同时,定期与轮岗人员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促进新入职人员成长、成熟。政治处对轮岗锻炼工作全程督察、跟踪指导,及时解决问题。

轮岗结束后,该院以所在部门对轮岗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为主,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新招录人员根据自己对岗位的了解及个人特长填写《定岗意向书》,该院综合考虑轮岗人员工作成效、个人意愿、各科室人员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岗位。

轮岗锻炼挖掘了新招录人员潜力,加快了年轻干警的成长,激活了整个检察队伍,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年来,该院共招录干警15人,其中4名干警被提拔为中层干部、3名干警晋升为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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